海口网7月2日消息 (记者邓宇 通讯员杨涛)农产品品牌建设及认证、名牌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营销推介等都可以获得高额奖励,这些奖励总额加起来将达到每年1亿元。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从今年开始,每年设立1亿元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扶持农业发展
“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发展的资金,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和市县政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动我省热带特色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省从2014年开始,每年设立1亿元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据介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园区建设、原生地品种保护开发、农业品牌科技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及品牌企业贷款贴息及奖励。
此次专项资金所奖励的项目众多,记者了解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通过国际质量(HACCP)、国际标准化组织(IS09000、IS09001、IS09002)、欧盟、国内食品安全许可质量安全(QS)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按通过认证产品数量和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通过国际或欧盟认证的,每个奖励50万元;通过国内认证的,每个奖励25万元。同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海南名牌产品”、“海南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海南名牌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弄虚作假将入黑名单
1亿元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每年3月前,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及省级其他品牌管理部门,共同向全省公开发布品牌农业发展资金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凡有意申报者都可依据指南进行申报。”但该负责人提醒,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实施黑名单制度,执行期限内不再受理其本项资金申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