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告诉记者,简单来说,就是政府要把以前无偿补助给企业的资金,改变为政府对企业的投资,当被投资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后,政府投资就退出。
■ 本报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杨涛
不再撒胡椒面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越来越大,目前我省此类专项资金已经达到数十亿元。但由于是无偿补助,企业多头申报、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经常发生;政府公务人员在分配专项资金时也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个别有不良企图的人员违规操作提供了空间;有些企业并没有按申报时的承诺把政府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发展生产。
刘平治说,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我省提出要实施政府股权投资。这样企业多头申报、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的空间会大大减小,负责分配资金的有关人员的廉政风险也会大大降低;投资管理公司要以股东的身份履行出资人职责,会全过程关心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
“过去是无偿补助,申报资金的企业很多,大家都是抱着不要白不要的心态来申请资金,最后资金分配常常是面广量小,撒胡椒面。”刘平治说,现在搞股权投资了,不是很需要资金的企业就不会申报了,财政就可以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业,企业得到的资金也会大幅度增加。
据介绍,改革后,企业获得的是政府投资性质的财政扶持资金,资金量会更大。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得到的资金可能少则几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而又缺少资金的企业来说,可算是雪中送炭。此外,企业还将获得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专业支持。
不干预企业经营
“我们会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来代表省政府持有国有股权,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刘平治说,借助国有独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专业优势,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市场运作,从而更好地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的滚动使用。
那么政府股权介入会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对此,刘平治解释说,进行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政府参股不控股,投资但不经营企业。
为此,我省还特别规定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比一般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不能控股,自然就不能干预企业经营。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7年,当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不需要政府支持的时候,政府股权要及时退出。
“此外,就是被投资企业出于各种考虑不希望政府继续投资的时候,政府股权也要退出。政府股权可以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回购退出,也可以通过向社会转让政府股权退出。所有这些,双方都会在事先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好。”刘平治说。
(本报海口4月9日讯)
规定要点
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
■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比一般不超总股本30%。
■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7年。
■当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不需要政府支持的时候,政府股权要及时退出。
■被投资企业不希望政府继续投资时,政府股权要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