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各方不断提出,应对股息红利税按照投资者持有期限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措施,以鼓励长期投资。证监会近期正在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积极研究红利税差异化征收事宜,具体办法拟定后将尽快公布。这也是证监系统近期第三次就红利税减免问题作出表态。
在一片“维稳”声中,证监会昨日再提红利税,或对A股市场产生政策利好。
在证券期货系统一片维稳声中,A股市场昨日如期迎来反弹,两市双双站上5日均线,个股再现涨停潮,沪指凭借尾盘的一波强劲反弹,成功收复2050点。
而对于市场期待的政策利好,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各方不断提出,应对股息红利税按照投资者持有期限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措施,以鼓励长期投资。证监会近期正在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积极研究红利税差异化征收事宜,具体办法拟定后将尽快公布。这也是证监系统近期第三次就红利税减免问题作出表态。
此外,就作为场外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三板”(即“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扩园将于9月7日正式启动,可能对A股市场带来压力。新三板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三板扩园将本着“稳中求进、以稳为主”的原则推进,首批8家挂牌企业(含中关村2家)均没有融资安排,下个月尚没有推出新的试点园区的安排。
按照计划,证监会今天将举行与首批三家国家级高新园区的签约仪式,共有8家企业挂牌,由此实现“扩园”。“新三板”由此将结束6年半的“一园”挂牌模式,正式成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
按持股期限“差异化”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也提及,2005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及证监会积极配合协调,已经出台了减半征收红利税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对于管理层的这一最新表态,虽然依然是放风性质,但是已较上次已进了一大步。
此前,在8月23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小雪表示,针对会员反映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以及红利税的税收负担过重或税率过高的问题,协会组织力量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深入研究,向监管部门和税收主管部门上报了《关于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建议》的报告。相关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相关政策的调整论证正在进行。
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副总监林勇峰也在进行微博访谈时透露,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现金分红有关政策的研究。
8月31日,国税总局在人民网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红利税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国税总局表示,当前,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五大原因。一是个人与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种,二者不具有可比性;二是现行税收政策格局,缓解了居民企业层次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平衡税负,使个人直接投资和多层次间接投资方式均承担相近的税负,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企业重组;三是保留对个人股票派息分红征税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精神,有利于平衡各项所得的税负,否则将产生新的税负不公;四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职能,取得股息红利的个人,不乏一些高收入者,不宜对其制定免税政策;五是对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世界各国通行做法。
若将上述两部门表态对应,差异化征收红利税则将是最可能的方案。目前,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也呼吁,对股息红利可以按照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如持股一年以内按10%个税税率征收,1-3年在10%的基础上减半按5%征收,3年以上可以暂免征收,以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也有助于改变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重融资、轻分红”的错误理念。
适当控制挂牌企业数量
据悉,首批8家挂牌企业除了来自首批进入扩园试点的上海、武汉和天津三个园区之外,还包括中关村园区的2家公司。该批挂牌企业没有融资安排,但在挂牌前都已经陆续有两三轮的定向融资。
新三板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三板扩容首批挂牌后,下周还将有新的一批企业挂牌。他指出,挂牌工作将是持续性的,不会出现波次放行的问题。“进入常态化之后,只要是准备成熟的企业,都可以挂牌。”这位负责人说道。
至于首批8家挂牌企业的选取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准确;另外也注意了有行业上的多样性;同时适当控制了数量。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资料显示,新加入扩园试点的挂牌企业有,上海证券推荐的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推荐的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推荐的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推荐的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推荐的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在今年8月3日发布信息,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即“新三板”)范围,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根据“新三板”现行挂牌流程,申报材料报监管机构备案获准后,公司股份按规定通过深交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挂牌后,挂牌公司需要持续披露公司信息,并可根据公司自身需求,通过主办券商进行私募融资。
2012年中报显示,“新三板”企业的净利增速跑赢主板,有125家披露中报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9.4368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净利润3.3035亿元,同比增长6.1%。
目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均来自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是2006年1月份从老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单独分离出来的。截至目前,除已进入“新三板”挂牌的4个园区之外,全国共有80个国家级高新园区等待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