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云南就业总量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登记失业率实现预期目标。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就业保持稳步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为促进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带动了就业总量显著增长。2005年末,全省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为2461.3万人,到2010年末达到2710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248.7万人,实现了“十一•五”期间增加100万以上就业人员的目标,平均每年增加49.7万人就业,年均增长1.9%。其中,城镇从业人员602万人,比2005年增加191.6万人,年均增长8.00%;乡村从业人员2108万人,比2005年增加57.1万人,年均增长0.55%。
(二)就业结构显著改善
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呈现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平稳增长,第三产业就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的良好态势。2010年末,全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665万人,比2005年减少44.2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35万人,比2005年增加89.9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10万人,比2005年增加203万人。全省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61.4:12.4:26.2,与2005年相比,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8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上升2.4和5.6个百分点。就业人口在产业间的分布呈现出劳动力由第一产业绝对流出,第二产业发生调整和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基本特点。
(三)非公经济成为重要的就业增长点
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经济就业人员显著增加,成为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十一•五”期间,全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私营、股份、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依靠灵活性优势迅速发展壮大,吸纳从业人员大幅增加。2009年末,全省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199.3万人,比2005年的109.2万人增加了90.1万人,年均增长16.2%;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为200.9万人,比2005年的145.8万人增加了55.1万人,年均增长8.3%。
对内对外开放为就业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云南依靠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扩大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取得重大进展。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西南六省区市等国内区域合作,加强与东部省区的合作,吸引浙江、江苏等省的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云南发展。各类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迅速发展,就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为云南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末,全省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经济类型职工人数67.8万人,而2005年末仅有52.3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88万人,年均增长6.7%。
(四)登记失业率实现预期目标
据劳动部门统计,2009年,全省全年新登记的失业人数29.3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4.03万人。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1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实现了“十一五”规划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社会就业保持稳定。
二、就业出现的新情况
(一)新生代农民工择业观念转变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与老一代的农民工不一样,新生代农民工不太愿意到工厂当一线工人。他们更希望从事工资相差不大、但相对轻松、能够有发展空间的工作。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再满足于从事普通工人的职位,他们对工资以及对工作的环境和发展前途都有了更高的追求。对农民工来讲,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了城市化的生活,特别是“80后”的二代农民工,他们的期望值比其父辈高,忍耐力却比其父辈低,留在城市的愿望更加强烈。
(二)学历因素淡化
金融危机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为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更看重员工实用性,不再苛求高学历,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在就业时不再左右挑选,而是着眼实际,使得研究生的就业就面临一定困难。其中,文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受影响最大,由于相关岗位本科生也能胜任,且薪酬要求比硕士低不少,企业肯定要考虑成本。用人单位选择正逐步走向理性化,单纯选择高学历者已不多见,选择学历逐步趋向立体化和理性化。在就业洽谈会上,就很少有单位坚持要求应聘者具备高学历。
(三)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
一些地方普遍存在“有岗没人上、有人没岗上”的问题。就业难与招工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主要原因,除了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双方无法对接原因外,更主要的是求职者缺乏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一方面,说明对人才培养在结构方面还不尽人意,并不能完全满足每个层级的人员需求,使每个工作岗位都人尽其才,同时人们的就业观念也需要调整,该务实时就务实。另一方面,说明某些企业不加快结构调整,不改善劳动条件,不提高工资待遇,就会被劳动者所抛弃。
(四)女性就业更加困难
市场竞争原则是优胜劣汰,任何单位招聘员工都是希望招到素质高、能力强、年龄轻的劳动者,因此,在劳动力总量供给大于需求的前提下,有相当多的就业弱势群体难以就业。目前用工单位对女性结婚生育等人力资源成本看得越来越重,直接导致女性就业难。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单位会优先考虑男性。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而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三、促进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经济增长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把扩大就业,提高就业弹性作为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在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就业岗位,使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充分利用云南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共同协调发展,扩大就业空间。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就业群体、不同行业的就业特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有效减少失业数量,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改善就业环境,统筹城乡就业机制,促进全社会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二)调整产业结构,以服务业大发展促进就业
经济增长能否拉动就业同步扩大,与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紧密相关。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就业的主渠道。云南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其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四分之一,远低于发达省份水平,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大力发展服务业,不但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也是拓宽多元化就业空间、促进就业增长的需要。要把发展服务业和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重点行业,特别是贸易业、金融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门类广泛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等优化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逐步提高其吸纳就业的能力,扩大就业容量。要重视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服务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尽快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在更深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开展服务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积极推进服务业的开放,充分利用云南与东南亚等国地缘优势,加快服务行业对外开放力度。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
技能培训包括以提高职工技术能力为目的的在职培训,为失业人员提供的再就业培训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行的培训等。对于在职人员的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培训,建议根据被培训人员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的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劳动力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失业人员的培训,应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培训的内容应与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根据劳动部门发布的短缺职业信息,开展目前求人倍率较高职业培训,并将培训与介绍就业结合起来;定期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接受培训教育;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培训;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于想自主创业的,可以开展创业培训。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
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促进经济发展作用巨大。目前各级各类学校中,在学校数量、招生数量和在校生数量方面,普通高中和大学都远多于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的吸引力不强,接受高等教育仍是很多年轻人的首要选择。而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技能型人才、高精技术人才、专业高级技术工人的需求越来越大。面对这种情况,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制定发展职业技术学校政策,加大对职业技术学校的资金投入,降低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成本等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人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因此,要加大教育体制改革,扩大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使更多的新成长劳动力能迈进学校大门;同时,还要加强在职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覆盖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强化教育与就业的结合。
(五)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以积极的政策措施保障就业
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就业管理,完善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制度,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特别注意规范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经济性裁员中的行为。要维持劳动力市场秩序,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减少不利于就业行为的发生。
在城市规划和改造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一定的发展空间,多建一些低价位和便民的市场摊位和经营场所;改善城市的软环境,建立一支文明、公正、廉洁的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把管理执法寓于为民服务之中;推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建设,使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中介、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以及各项代理服务功能,都能同时面向非正规就业人员,为有更多的人进入这一就业领域铺路架桥;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他们的基本权利提供法律保护,形成对中小企业有利的治安和法律环境。
(六)积极发展小企业,鼓励创业、激励创新
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容纳了社会上大多数的就业人员,广泛动员和鼓励劳动者个人或合伙兴办小企业,能够有效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增加社会生产力总量,实现分配公平、社会稳定,因而是一项调动全社会投资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战略性措施。
要鼓励青年学生的创业活动,在政策法规、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各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简化创业企业设立程序,给予创业企业税收优惠,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渠道和便利,营造全民共创伟业的社会氛围,让创业成为一种大众文化,一种有志青年义不容辞的使命。探索建立校企共建的高校办学机制,广泛进行创业教育。当前云南就业人员中创业严重不足,与创业教育的缺乏不无关系。要在全社会继续营造创业的氛围,进一步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体,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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