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规模历史最高,尽快形成实质性供应
■确保公租房用地供应,中央财政补助提前下达
■推广质量终身责任制,守住公平分配“生命线”
“十二五”期间,我国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开局之年已为实现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介绍说,2011年,全国计划开工1000万套各类保障房,实际开工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规模之大、任务之重,史无前例。”
去年年底,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住建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了2012年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了年内建设任务。根据计划2012年全国将开工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700万套以上。
“今年的在建项目量有1700多万套,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张学勤表示,今年保障房建设将继续抓新开工项目的进度,新开工项目最迟要在11月底之前全部开工。同时要抓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要尽快形成实质性供应,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早日享受住房保障的阳光。”
“这么大的建设任务,最主要的压力还是资金和土地。”张学勤告诉记者。资金和土地落实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础条件。2011年,各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对保障房用地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全国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4.81万公顷,同比增长46.2%。
据了解,目前国土部门正在积极落实2012年保障房建设供地计划,并准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用地供应。“尤其是要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张学勤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房建设的重点。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租房建设比重,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应集中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租房。
资金压力一直是保障房可持续发展的大难题,尤其是廉租房、公租房等政府持有产权的保障房,压力更大。去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近1.3万亿元,其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526亿元。各地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中央将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目前国家发改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补助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6亿元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第一笔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比去年早1个月,也是首次下达转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各地也将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此外,近年来探索的新的融资渠道将起到越来越大的支持作用。信贷支持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仅国家开发银行去年支持保障房的信贷规模就达到1000多亿元。有关部门还将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的范围。
“质量问题社会关心、群众关心,我们始终将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张学勤说。
2011年开始,越来越多的新建保障房外墙明显位置上已经挂上了住房建设质量责任标牌,接受社会监督。推行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保障房质量的永久责任制,将进一步推广。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要梳理现有工作程序和监管措施,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手段和方法。并总结推广各地加强保障房质量管理经验。”
2011年,中央和各省级政府加强了对在建保障房工程的质量管理,并纳入对各地督查、约谈和问责范围。今年有关部门将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为重点的督查巡视。“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惩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张学勤说。
公平分配是保障房建设的“生命线”,据张学勤介绍,近年来各地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程序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等工作,来保证住房保障分配结果、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
“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公平分配的关键在操作层面。”张学勤表示,首先要严把准入关,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强化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协作配合的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同时要实行阳光操作。实行保障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过程、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加强社会监督。
“分配过程中难免会发现一些问题,关键是要健全纠错机制。”张学勤表示,各地要及时纠正分配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以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内部人员失职渎职、贪腐违法进行坚决查处!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