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在国家标准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前期调研和论证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框架”已经成型,包括系统规划、基础制度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同时,部委间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编制方法明确了政策指向。
据工信部透露,有关方面正在加快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标准,截至今年5月,国家共批准发布了100余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三网融合、物联网、半导体照明等标准已进入标准化试点阶段。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方案》在多个部门的起草下,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近期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此前,在国家标准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合力推进下,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顺利完成,该四项标准于3月1日起实施。
一段时间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北京、江苏、福建等十余个省市进行了调研论证,摸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调研,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技术前沿领域,标准体系尚不成熟完备,标准缺口较大。”
多部委的联席会议明确指出“需要形成一个总体指导框架,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同步开展产业链上各环节、各类产品的标准制定,形成重要领域标准全面覆盖和配套的局面。”
经过部委的调研和论证,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框架”已经成型。这一框架明确了五方面指导原则:
一要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紧密跟踪国家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进行标准系统的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根据《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在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的同时,提高工作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宣传,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三要提高工作水平,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利用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为平台,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实现产业技术研发、标准化、产业化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四要强化标准制定与实施相结合。有关部门应选定有代表性的产品研制与技术开发工程项目,落实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提高标准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同时围绕选定工程项目进行标准实施示范,充分发挥标准化综合效益。
五要扩大国际合作,增强竞争力,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工作组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跟踪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的动态,尽早介入、重点参与事关我国产业利益和竞争力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国家话语权,增强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领域的竞争力。
在总的指导框架下,有关部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编制方法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论证,目前已达成共识,要采用综合标准化方式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标准化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更适宜作为集中力量解决重大、综合性标准化问题的利器。
综合标准化是为达到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具有内在联系的成套标准。
综合标准化是由苏联标准化工作者创造,并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据介绍,与我国现行标准化工作模式相比,综合标准化具有以下特点:目标更明确,系统性更强,管理更集中,对象特征更鲜明。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种类多、更新快、产业竞争白热化等特点,使得标准制定中的配套性、协调性难以保障,而综合标准化恰好采取系统思考、统筹规划的方法,可以解决标准内容之间协调优化问题,保障标准的配套性。
据了解,工信部有关司局已经对开展综合标准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进行了审慎选择,但针对选定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仍面临统筹、管理、落实和运行等诸多方面的困难。
最近的部委联席会议指出,有关行业和企业在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的进程中,需遵循综合标准化客观规律,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及标准化工作现状,着力把握好两个关键点。
一方面要合理确定综合标准化目标。需要在准确掌握综合标准化对象国内外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技术经济发展的预测结果和实际可能,合理确定综合标准化对象应达到的水平目标,以及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预期的效果目标。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综合标准化工作规划,全面统筹资源条件和工作进度。另外,还要做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管理,保证规划内容在有关部门年度计划中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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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