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行业新闻:
·海南省人民政府 ·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 · 中国投资指南 · 国家级开发区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这里是第一场图片

    这里是第一张图片这里是第一张图片

  • 这里是第二张图片

    这里是第二张图片这里是第二张图片

  • 这里是第三张图片

    这里是第三张图片这里是第三张图片

  • 这里是第一场图片

    这里是第四张图片这里是第四张图片

< >
宏观经济 国际旅游岛 发展规划 市县经济 投资世界 投资统计 项目设计
政策法规 展会论坛 政府项目 项目申报 重点项目 经典投资 项目推介
百强企业 龙头企业 中小企业 行业精英 产业园区 产业合作 招商引资
名牌产品 驰名商标 产品营销 商品流通 贸易促进 市场建设 产品展厅
金融担保 股票证券 基金债券 风险私募 并购直投 公司上市 股权融资
航天生物 能源制造 医药食品 工业信息 农林牧渔 文卫体教 研发合作
高球飞行 邮轮游艇 房车摩艇 游船钓船 保健美容 艺术家具 供求信息
城市综合 工业仓储 居住地产 商业地产 养生度假 农庄温泉 开发销售
景点景区 乡镇名品 雨林湿地 江湖海岸 温泉矿泉 酒店餐饮 资金投向
一站服务 选址立项 报建办证 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 盘活资产 项目合作
海口 三亚 三沙 洋浦 琼海 儋州 澄迈 文昌 五指山 临高 定安 昌江 琼中 屯昌 陵水 东方 保亭 乐东 万宁 农垦 白沙县
 投资机会
 
 
 
 
 
 
 
  高级检索
站内搜索:
选择栏目:
  会员企业
  热点资讯
  国家级开发区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投资机会>>政策法规>>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投资指南网 发布时间:2012-09-10 1:28:47 来源: 编辑: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工商局:
   2005年,茧丝绸行业运行态势良好,茧丝价格和丝绸商品出口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国蚕茧收购均价达每担970元以上,厂丝价格平均21万元左右,分别比上年上涨22.6%、26.5%;全国真丝商品出口3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2%。但需引起注意的是茧丝价格的上涨过快,已影响到行业正常运行。今年1-2月份真丝绸缎和丝绸服装出口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7.3%、13.4%。综合分析今年国内外丝绸市场状况,预计2006年茧丝市场供求总体趋于平稳,价格将稳定在去年水平。为做好2006年蚕茧价格、运行监测及收购管理工作,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保持茧丝绸行业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产引导。各地要根据商务部下达的《2006年度全国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商运字[2006]10号),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对茧丝绸生产宏观引导。目前茧丝供应偏紧,要适当提高蚕茧产量,增加有效供给。积极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生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丝绸新产品。进一步加大交织、混纺产品比例,增强企业应对原料价格高涨的承受能力,要努力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保持全行业平稳发展。
   二、合理制定蚕茧收购价格政策。综合考虑今年茧丝市场供求总体平稳的情况,预计2006年桑蚕鲜茧收购价格(含税)为每50公斤980元(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100%)左右,大体可以稳定在去年的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产销形势、生产成本等因素,在与毗邻地区充分协商与衔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发布蚕茧收购价格,引导茧农和丝绸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各地制定的蚕茧收购价格,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商务部(茧丝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备案。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及时了解掌握蚕茧生产、收购和价格动态。商务部茧丝绸市场监测样本企业要及时上报和更新准确的数据,提供正确的信息。各地要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的跟踪、市场行情走势的分析,强化信息引导,努力保持茧丝绸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做好蚕茧收购管理工作
   (一)加强茧丝绸交易市场指导。茧丝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茧丝绸交易市场发展的指导。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正确引导产品价格走势,防止过度投机。
   (二)坚持资格准入制度。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要制定《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蚕茧收烘管理,完善鲜茧收购制度,维护正常的鲜茧收购秩序。要严格资格准入制度,做好《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复审和公示工作。既要打破区域封锁,引入竞争机制,避免损害蚕农利益;又要防止发证过多而造成抢购、哄抬茧价、大量收购毛脚茧的现象。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蚕茧收购资格进行核准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禁已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以挂靠、租赁和承包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从事蚕茧收购提供渠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蚕茧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把不合格的收购主体清除出蚕茧收购市场,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
   (四)落实收购资金,做到优质优价。蚕茧收购有关单位要结合今年产销形势和当地实际情况,提早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省际、市县之间的协调工作。要提前筹措收购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蚕农要做好收茧服务工作,不打“白条”。有关质量检验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蚕茧收购质量的监督,保证优质优价。
   各地商务、价格、工商和质检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蚕茧生产和收购管理工作。对蚕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商务部(茧丝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新闻:
· 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贯彻实施2022-10-29
· 我省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地方标准 7月1日起实施2021-10-15
· 海南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境外调解员占三分之一,充分吸收国内先进机构的调解制度2020-6-2
·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8-23
· 我省将严厉打击外来人员 私下购买宅基地等违法行为2018-1-29
· 我省安排3050万元扶持“农保贷” 涉农企业贷款300万元内免抵押享贴息2017-5-27
· 三亚出台多项政策 鼓励就业扶贫 补贴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2017-5-15
· 放宽准入条件 加大资金扶持 开展技术帮扶 海口出新规三招鼓励社会办医2017-4-21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改委
国家住建部
国土资源部
科学技术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农业部
国家铁道部
国家商务部
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
中央电视台
人民日报社
中国新闻社
中国建设报
中国环境报
中国能源报
中国旅游报
中国煤炭报
中国信息报
经济日报社
人民铁道报
南方日报社
人民政协报
中国改革报
中国石油报
中国冶金报
中国石化报
中国交通报
东方电视台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权所有 海南省投资指南网 Copyright @2012-2013 All Servered.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国贸大厦A座1305室 电话:15289878589 EMAIL:2323754408@qq.com
备案编号:琼ICP备11000544 技术支持:海南慧创网络